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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商标被侵权了应该怎么做呢?

作者:清远吉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9 08:43:16

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别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是一种可视为感知的标志。商标的背后其实是一个企业的品牌,品牌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企业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也难免有时候会遇到商标侵权和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问题。那我们的商标被侵权了应该怎么做呢?同时也要避免侵权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哪些做法是对商标侵权了?接下来看看清远商标注册的介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在同一个商品类别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注册人同意,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作为知识产权的两种类型,有共性也有不同。如果配合使用这两项权利,会有比较好的效果。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在商业领域,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注册。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著作权组成。   

申请过商标的读者应该知道,商品有45类,如果一个商标在全部商品类别上都进行申请,所需的费用是很大的,如果不在全部类别上进行申请,则别人是可以将完全相同的商标注册在其他类别上的。而版权则与承载作品的商品无关,并且只要保留好原稿,甚至都不用进行登记就可以获得版权的保护,所以利用版权对某项设计进行保护,成本很低。 但是版权的局限性也很明显。

首先,简单的几个文字是构不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例如“苹果”“海尔”等文字商标由于独创性不够,所以是不构成版权的;对于图形商标而言,受到版权保护也需要具备一定的独创性条件,比较简单的图形是受不到版权保护的。

此外,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此时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权利继受人,尤其是当一件作品设计的时间较长,或是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更难以收集原始证据,难以确定著作权人,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版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设置的,如果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先进行著作权登记,则在举证的时候,只需要出示登记中心颁发的证书,一般就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这就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著作权登记手续比较简单,费用也比商标注册要便宜得多。建议是,对于设计比较精美的图形商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组合式保护: 

(1)在企业产品涉及的商标类别上进行商标注册; 

(2)同时将图形设计提交著作权登记。 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作为知识产权的两种类型,有共性也有不同。如果配合使用这两项权利,会有比较好的效果。 

在商标注册时,我们要正确认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商标注册之前我们还要进行商标注册查询,这么做的根本原因就是要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率。

第一、商标设计与商标注册是否通过有重大关系,因此设计商标必须要对商标很多规则有所了解,一些广告公司、设计公司对商标往往一无所知。商标一般分为:一是单纯文字注册,二是图形注册,三是图文结合。图形商标近似是非常抽象的,主观意识很强。有很多商标注册往往是文字注册通过而图形过不了,如果从注册成功率的角度出发最好单纯使用文字注册或使用文字变形的设计方案往往能大大提高注册的成功率,文字变形既美观又不会降低成功率。

第二、尽量避开与已注册商标较为近似的文字或图案进行注册,在这点上商标查询人员的专业程度非常重要。

第三、组成元素分开注册,商标审查是文字、英文、图案等元素分开审查的,只要其中一个元素跟在先注册的商标较为近似,则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所以尽可能的把文字、图形分开注册。

商标异议复审流程,对于商标注册,相信大多数人都会立刻想到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商标注册办法,需要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商标申请,甚至在工商局申请的过程中,如有发现商标注册和现有的和正在注册的商标存在相似或近似的情况,工商局就会将申请的商标打回重审,那么商标异议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①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②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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