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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集体商标转让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清远吉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6 08:06:51

如何判定商标是否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如何判定商标是否侵权?如何判定商标是否侵权如何判定商标是否侵权?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清远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也是商标注册人依法使用商标的证明。如果商标注册证丢失或损坏,不能使用,如何补办?也许你在正常使用商标时没有使用商标注册证。即使你失去了它,如果你不需要再这样做也无所谓。你什么时候能再做一次。但是,如果商标注册人在广告宣传、查处侵权行为、印制注册商标等方面未及时出示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将给您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商标注册人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发。准备好对抗匮乏!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持有人对商标享有专有权的证明。没有商标证,***尽快补办,因为补办商标注册证需要时间。恐怕暂时补充还为时过晚。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有两种方式: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签字;填写《商标注册证补发申请书》,盖章/签字;提供由商标注册人盖章或签字的主要资格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提供商标名称、类别、注册号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遗失的是《商标注册证》的,由商标局在《商标通知单》上刊登遗失声明,经审批后发给新的《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损坏的,申请人应当将损坏的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由商标局审批发给新的商标注册证。商标补充所需时间:我国商标补遗的申请没有法定期限。根据以往的经验,从提交申请文件到补遗完成,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可以向商标局查询申请进展情况。申请新的商标注册证很麻烦,需要很长时间。所以拿到商标注册证的朋友应该珍惜手中的商标注册证。

注册商标前期所投入的时间、金钱、精力等成本不少,如果商标自己不再需要使用,商标转让合法吗,是否可以把商标转让给别人呢?商标怎么转让,合法吗?对此,我们公司给出以下回答。

法律法规既然有转让商标的需求,那么我们得知道商标转让这个途径是否合法可行。究竟商标转让合法吗?商标转让合法,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转让权,即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如果想要将自己的商标转让给其他人,那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而商标转让是否需要办理商标公证,这个要看递交商标转让申请之后商标局是否对此做出要求,一般建议转让商标前进行公证,使得商标转让行为多一层保障。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转让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必须意思表示一致。除此之外还有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被核准转让,实现商标专用权的移转:首先,商标转让必须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其次,清远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以防止发生商品出处的混淆。对此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也作了规定。第三,商标的转让必须办理转让注册,并经核准公告才发生法律效力。我国在商标转让上采取的是核准制度,只有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才能取得商标权。

盲期风险不可避免无论是清远商标注册申请人还是商标代理机构,查询近似商标的主要依据就是检索商标局内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各类申请信息,但这些申请资料都需要人工一一进行分类并通过扫描输入商标局数据库,也就是说,我们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文件从递交到商标局,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时间,大概在3~6个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查询盲期。在盲期内的商标信息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因此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会与在盲期内的在先商标出现相同或近似的风险。这个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法避免。如果担心因此而造成商标注册失败,小知建议申请人可以委托提供风险代理的商标代理机构,避免造成商标注册失败和不退款的双重损失。驰名商标风险难以查明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我国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

申请注册的商标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局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无法通过商标局数据库检测到,因此会对商标查询造成一定的障碍。另外,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精神,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享受跨类别保护,也就是说,一枚商标即使只在某一个类别上进行了注册,但由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人在其他类别也不可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会不定期公布驰名商标的名单,但在商标查询时却无法判断哪些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成为商标查询中又一个隐性风险。

在商标查询的时候,是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盲期,这是大家了解的。但是怎样确定盲期要怎样做到避免,这还是需要更多的知识面才可以实现成功。避免商标出现重复性,还是要避开很多的雷区,这样才可以更加具有保护性,让人们都感觉这是一种很好的权益维护。从驰名身上我们就能看见原则性的问题,说白了商标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并且是有一定的创新性才能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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