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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商标转让的具体作用

作者:清远吉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7 08:08:56

由于清远商标注册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具有稳定性,相对来说生产经营者比较注意产品质量,而且可以通过查询资料核实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核实未注册商标企业的情况就不那么容易了。因此消费者购买注册商标商品权益保障性稍大一些。当然识别商标质量仅仅从商标注册与否是不够的,还要审查其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消费者识别商标是否已注册主要是看商标旁边有无注册标记。

依据《商标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作为财产客体的注册商标的性质应做如下理解:

(1)注册商标属非土地财产。

(2)注册商标可通过转让、遗嘱处置或法律的实施而传转,方式如同传转其他非土地财产一样,并可独立地如此传转或在与任何业务的商誉有关连的情况下如此传转。

(3)就某些货品或服务而进行清远商标注册的注册商标的转让或其他传转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只限于就该等货品或服务中的某部分(而非全部)货品或服务而适用或就该商标的特定方式的使用或在特定地区的使用而适用。

(4)注册商标的转让或与注册商标有关的允许,须以书面做出并由转让人或由他人代其签署或由遗产代理人或由他人代其签署,否则即属无效。

(5)如转让人或遗产代理人属法团,则第(4)款关于转让或允许须经签署的规定可藉盖上该法团的印章而得以符合。

(6)本条适用于以抵押方式作出的转让,一如本条就任何其他转让而适用。

(7)注册商标可作为押记的标的,方式如同其他非土地财产作为押记的标的一样。

(8)本条例不得解释为影响作为任何业务的商誉一部分的未经商标注册的商标的转让或其他传转。

很多专利申请人由于各种原因被告知自己的专利技术存在缺陷,或者是审查员认为专利无法实施被驳回,下面专利申请小编就带大家看一看专利被驳回应该正确的处理方法

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呢?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决定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论:

1、维持原驳回决定,驳回专利复审请求。

2、确认专利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或者确认经申请人修改后,申请文件已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决定撤消原驳回决定,申请退回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

专利复审决定应当书面通知专利申请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专利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将作出专利驳回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应当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说明专利复审的理由。

为了支持专利复审理由或者消除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缺陷,专利申请人在请求专利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专利复审请求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还应当缴纳复审费。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因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层次性,发明专利被驳回的可能性不大,除非对官方的专利审查意见进行消极回应,或者专利内容确实丧失可专利性(例如完全相同的专利申请在先);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经实质审查程序,因此,除非对官方的专利审查意见消极回应,一般专利不会被驳回;但是,一旦专利被驳回时,就需分析专利被驳回的原因,如确实有可专利性的地方,就应修改自己的申请文件,克服其中存在的缺陷,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请复审。

商标或者部分商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人享有专有权。国际市场上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那么,商标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吗?有什么要求?我们想推广一套记忆系统。因为资金不够,我们暂时不打算注册公司,但我们想申请品牌,这有利于我们对外宣传。对不起,我可以不用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品名吗?如果你能申请一个商号,其他人能用我们的商号注册一家公司吗?

商标可以以个人名义使用。商标是用来区别经营者的品牌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清远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所使用商标的商品种类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为多种商品申请同一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交。下列条件适用于商标:

一、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律要件。

二、商标使用的文件、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的特征,便于识别。

三、商标注册申请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四、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不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五、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鲜明的特征,易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抵触。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志。个人名称可以申请商标。以下是几种类型的商标申请:

1.个体工商户:以许可证上登记的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或者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所需材料: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申请。所需材料:合伙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者:以承包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所需材料:承包商身份证;合同。依法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自然人:所需材料:经营者身份证、有关行政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件。商标局对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转让商标。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期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进行,并缴纳续期费。每次续签有效期为10年。续约次数没有限制。在此期间内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延长期内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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